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基本要求是绿色食品产地要远离工矿区、城市污染源和交通干线,要生态环境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1、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周边环境要求应避免所有可能的污染原因环境包括选址和隔离措施。工厂不应选择对食品有严重污染的地区。如果某个地方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可食用性有明显的不利影响,并且不能通过采取措...
更新时间:2023-02-16标签: 食品行业环境的规定环境生态产地绿色 全文阅读